將實驗教育納入補助計畫
首先肯定教育局針對我之前質詢有關實驗教育的四大訴求,都有立即做出改善,例如成立專案小組等等,讓家長很開心市府有在重視體制外實驗教育孩童的權益。
但目前這些實驗教育團體還是有一些需要我們協助的地方,例如硬體設施(教室、廚房等等)的租借。
之前跟市長提過,在財政部函釋公有不動產提供實驗教育租用,得免徵土地稅、房屋稅的情況下,市府其實可以不用受限於《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規定不得低於應納稅額的規定,甚至可以考慮給予有期限的無償使用計畫,來去鼓勵非學團體和個人的從事實驗教育,所以我質詢時詢問市長是不是可以將教室以及連同其他硬體設施針對實驗教育團體給予補助方案?
教育局長則回覆我目前已經有相關的補助方案,在明年1、2月即可申請,同時並承諾會對於硬體設施的補助回去研議。
實驗教育團體的家長是教育界的先鋒,藉由體制外實踐培養孩子獨立思考,開創不一樣的教育制度。我們應持續協助學生,為台灣培養更多更優秀的人才,同時也告訴我們:教育絕對有不一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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